大正保文〔2017〕44号
关于印发“廉洁从业八不准”工作纪律的通知
公司各部门、华鑫资产公司、正亨商贸:
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廉洁从业行为,努力锻造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优、纪律严的担保工作队伍,切实做到忠诚、干净、担当、专业,制订了《湖北大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“廉洁从业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,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“廉洁从业八不准”工作纪律在受理被服务企业或对象相关业务申请时,一并告知与送达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被服务企业、对象、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“廉洁从业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2017年11月6日
“廉洁从业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一、不准向被服务企业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服务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服务企业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不准利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五、不准向被服务企业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六、不准在被服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、同业竞争企业、业务相似或相近企业,进行兼职、取酬活动。
七、不准以授课、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八、不准向被服务企业提出任何与所从事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,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;对负有领导责任的,予以追究。